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项目(五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潜在供应商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项目(五期)”(项目编号:GXCZ-A1-24610131)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统一监管报送系统建设项目(五期)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3. 采购限价:人民币8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4. 项目背景:为遵守监管机构2024年最新监管要求、保证报送数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升部门协同效率,现启动监管报送建设五期项目。监管报送系统建设五期项目旨在规范监管指标的口径及加工规划,提升监管数据报送质量,有效节约人力和系统资源,并促进公司内外监管数据在内部的充分利用,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市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 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4)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5) 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供应商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
9)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10) 供应商须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8. 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3) 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5) 具有近三年内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递交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方为有效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书(原件);
(7)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09:00-17:0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把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1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1日14:00:00(北京时间)。前述时间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11.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会议室。
12. 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一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3.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behfq.com)”发布。
采 购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